【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这些新规新策,让数字社会走向规范******
【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政策法规篇】
一个文明的社会必定是一个规范有序的社会。回望这一年,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不管是现实生活还是虚拟空间,一大批与互联网发展和亿万网民云上生活密切相关的新规新策落地实施。它们既有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算法滥用、有偿跟帖、违规弹窗等行业乱象的重拳整治,也有围绕数据流通、数字乡村、网络文明、技术发展等行业现象的精准施策。展望新的一年,随着技术与产业的融合、理念与实践的交汇,网络空间治理的规范化、法治化必将走向新的阶段。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新修订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王威 作
《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并明确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根据审查实际需要,增加证监会作为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同时完善了国家安全风险评估因素等内容。
其中,网络平台运营者申报赴国外上市网络安全审查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无需审查;二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可继续赴国外上市程序;三是启动审查后,经研判影响国家安全的,不允许赴国外上市。《办法》修订对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朱慧卿 作
《规定》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主流价值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传播违法信息,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包括保障算法知情权、算法选择权,并针对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劳动者和消费者等主体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作出具体规范。《规定》还提到,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
2022年5月7日,《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新华社发 尹志烨 作
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意见》提出,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坚持问题导向、重拳出击,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协同配合、齐抓共管。通过大力度的规范整治夯实各方责任,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规范直播秩序,坚决遏制不良倾向、行业乱象,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共建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
具体而言,《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建立专门服务团队、加强高峰时段管理等7方面工作举措。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大巢 作
《规定》要求,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含有职业信息的,应当与个人真实职业信息相一致;互联网机构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应当与机构名称、标识等相一致。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应当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应当对互联网用户在注册时提交的和使用中拟变更的账号信息进行核验;应当在账号信息页面展示合理范围内的互联网用户账号的互联网协议地址归属地信息,便于公众为公共利益实施监督。《规定》还明确了网信部门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管理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账号信息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新修订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新《规定》共27条,包括信息内容主体责任、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分类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及行政管理等条款。新《规定》提出,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自觉遵守公序良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清朗网络空间。要求应用程序提供者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确保网络安全,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22年8月8日,《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发布。
新华社发 商海春 作
《指南》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数字乡村标准化工作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数字乡村标准体系。
《指南》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体系框架,包括基础与通用标准、数字基础设施标准、农业农村数据标准、农业信息化标准、乡村数字化标准、建设与管理标准、安全与保障标准等7个部分内容,并从标准应用、标准制定、标准修订、标准转化4个方面提出了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路径。
《指南》从农业物联网标准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标准建设、农业信息化标准建设及农村电商标准建设等4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和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个人信息或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以及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办法》提出,数据处理者在与境外接收方订立的法律文件中明确约定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义务,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有效期内发生影响数据出境安全的情形应当重新申报评估。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
《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规定》紧盯弹窗新闻信息推送、弹窗信息内容导向、弹窗广告等重点环节,着力解决利用弹窗违规推送新闻信息、弹窗广告标识不明显、广告无法一键关闭、恶意炒作娱乐八卦等问题。
《规定》要求,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
《规定》强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优化推送内容生态、强化互联网信息服务资质管理、规范新闻信息推送、科学设定推送内容占比、健全推送内容审核流程、强化用户权益保障、合理算法设置、规范广告推送、杜绝恶意引流等九个方面具体要求。
《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自2022年10月31日起实施。
《指导意见》站在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的高度,充分整合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综合运用市场竞争、行业管理、监管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措施,构建起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治理体系,为维护好明星代言领域清朗空间提供新的制度支撑。
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不仅需要加强监管执法,更需要规范市场运行、强化行业管理,促进市场主体各负其责、市场有序竞争、行业加强自治,形成德艺双馨明星被市场认可、违法失德明星被市场抵制的良性循环。
《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
2022年11月4日发布的《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建立健全网暴预警预防机制、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严防网暴信息传播扩散等作出要求。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通知》要求,加强内容识别预警,网站平台要建立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和典型案例样本库,在区分舆论监督和善意批评的基础上,明确细化涉网暴内容标准,增强识别预警准确性。建立涉网暴舆情应急响应机制,网站平台要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及时收集网暴相关热点话题和舆情线索,强化网暴舆情事前预警。
为强化网暴当事人保护,《通知》提出,设置一键防护功能;建立快速举报通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优先处理涉未成年人网暴举报。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通告》明确,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应遵循依法合规、用户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则,依据谁预置、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尊重并依法维护用户知情权、选择权,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通告》按照“最小必要”原则,进一步明确每一类基本功能软件包含的具体App类型。其中,操作系统基本组件限于系统设置、文件管理;保证智能终端硬件正常运行的应用限于多媒体摄录;基本通信应用限于接打电话、收发短信、通讯录、浏览器;应用软件下载通道限于应用商店。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22年11月25日发布,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深度合成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加强训练数据管理和技术管理,保障数据安全,不得非法处理个人信息,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制机理;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对使用其服务生成或编辑的信息内容,应当添加不影响使用的标识;提供智能对话、合成人声、人脸生成、沉浸式拟真场景等生成或者显著改变信息内容功能的服务的,应当进行显著标识,避免公众混淆或者误认;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用技术手段删除、篡改、隐匿相关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发 程硕 作
该法共7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发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作为一部“小切口”的专门立法,该法在总结反诈工作经验基础上,着力加强预防性法律制度构建,加强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加大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处罚,推动形成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的打防管控格局。
该法规定,电信、银行等机构必须不断提高研究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用于检测异常信息活动,同时要求互联网公司做好风险防控特别义务和保护收集到的信息。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
新修订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
新《规定》共16条,重点明确了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跟帖评论管理责任、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遵守的有关要求等内容。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新《规定》要求,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对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进行规范管理。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对账号跟帖评论信息内容加强审核管理等。
新《规定》强调,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可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申请跟帖评论区管理权限。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的跟帖评论管理情况进行信用评估后,合理设置管理权限,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发布,构建了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4项制度,共计20条政策措施。
新华社发 徐骏 作
“数据二十条”提出从流通规则、交易市场、服务生态等方面加强数据流通交易顶层设计,建立数据流通准入标准规则,探索开展数据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统筹优化全国数据交易场所规划布局,出台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办法,构建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培育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两类主体。
监制:张宁、李政葳
统筹:孔繁鑫
撰文:孔繁鑫
视频:刘昊、雷渺鑫
出品:光明网要闻采访部
东西问·中外对话丨为何说中国崛起不是孤立中国的理由?******
本月5日,德国总理朔尔茨在美国《外交事务》杂志撰文表示,中国已成为一个经济上强劲、政治上自信的国家。他特别强调,中国的崛起,不是孤立中国的理由,也不是限制对华合作的借口。如何理解朔尔茨这一表态?为什么说一些人鼓噪的对华“脱钩”和对华“经济依赖”实属伪命题?作为欧洲最大经济体的政府首脑,朔尔茨又为何坚决反对“脱钩”?
中新社“东西问·中外对话”邀请山东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李远和德国法兰克福金融管理学院中德金融经济中心主任、经济学教授霍斯特·勒歇尔展开对话。
霍斯特·勒歇尔指出,德国总理朔尔茨反对任何形式的德中、欧中“脱钩”,他不久前访华“是一个好兆头”。
视频:【东西问·中外对话】德专家谈朔尔茨访华:表明政商界愿与中国相向而行来源:中国新闻网
李远分析,“脱钩”和“对华依赖”被用作西方对华进行限制与遏制的政治说辞,反映了德国部分政客对中国不信任,甚至对中国的投资存在一定的歧视。他提醒,应当警惕这种主张通过西方媒体的夸大,形成舆论导向,进而误导部分国家的对华政策。他强调,对两国来说,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维护持久紧密的中德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
对话实录摘编如下:
二十大后首位欧洲领导人访华,为何意义特殊?
中新社记者:德国总理朔尔茨访华,有何特殊意义?
霍斯特·勒歇尔:这是朔尔茨总理非常重要的一次访问。他非常支持中德之间的商业和贸易往来。朔尔茨总理反对任何形式的中德以及中欧“脱钩”。最重要的是,距离上次国外领导人访华,并与中国政府对话已经过去了很长一段时间。因此,在眼下的困难时期,这是一个好兆头。
李远:近年来,美国一直试图向欧洲盟国施加压力,敌对中国,甚至同中国“脱钩”,这很可能会让世界再次分裂。中德都是冷战受害国,因此,两国都尽可能在符合两国根本利益的原则上,防止世界分裂。朔尔茨总理的访华之行能帮助欧洲各国追求相对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
中德竞合创新可实现共赢
中新社记者:过去50年来,中德合作给彼此和世界带来诸多益处。而如今,德国媒体总是强调来自中国的竞争。中德企业还能保持双赢局面吗?还是竞争会越来越激烈?
霍斯特·勒歇尔:过去5到10年以来,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这与中国的崛起和中国企业更强的竞争力有很大的关系。在最开始的二三十年间,德国公司在中国雇佣了大量廉价劳动力来生产产品,再出口到世界各国。这种简单的商业模式利好在华德企。
当时,德国两大王牌产业——化工和汽车,面临的竞争不强,但现在情况完全不同了,如果一些国家的经济实力增强,科学技术也日益成熟,那德国企业就会面临更多竞争,但我不认为德国企业会畏惧竞争,相反,它们可以抓住这次竞争的机会,和中国企业竞争合作来进一步发展创新技术。竞争就意味着生意,所以这不是一件坏事。
视频:【东西问·中外对话】德经济学家:德企应和中企竞合发展创新技术来源:中国新闻网
李远:50年前,中德两国打破冷战的铁幕,克服了意识形态上的分歧,建立了外交关系,这对打造多极化世界秩序至关重要。事实证明,中德关系成果颇丰并会一直给两国人民带来福利。中德双边贸易额从1972年的不到3亿欧元到2021年超过2300亿欧元,中国已经连续六年成为德国全球最重要的贸易伙伴,而德国已经连续47年成为中国在欧洲最大的贸易伙伴。
如今,无论是德国制造还是中国制造,都给消费者提供了高品质的商品,同时也提供了投资机会和大量工作岗位。过去50年间,秉持互相尊重的精神,中德为不同社会制度、文化、发展阶段的国家之间的互利合作提供了典范。此外,两国都强烈支持多边主义,并反对贸易保护主义,通过合作,两国可以帮助世界找到和平发展、互利合作的道路。
“一带一路”可为中德合作带来更大机遇
中新社记者:2023年将是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的第10个年头,如何看待其未来的发展?
李远:经过9年的快速发展,“一带一路”倡议在全球范围内广受欢迎,并已成为全球最大、范围最广的国际合作平台。“一带一路”在促进包容性增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为中德合作带来巨大机遇。
2011年开通的首条中欧国际班列,连接了中国城市重庆和德国城市杜伊斯堡。我曾在杜伊斯堡生活过7年多,并开展了多个研究项目。我们发现中欧国际班列对当地发展,特别是对经贸发展方面有着积极影响。此外,铁路还对周边地区有积极的溢出效应。我坚信“一带一路”倡议未来将为扩大欧亚经济体之间的经济一体化和联动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当地时间11月7日,首趟境内外全程时刻表中欧班列抵达德国杜伊斯堡接车仪式在杜伊斯堡举行。此趟中欧班列从中国西安始发,经亚欧走廊运行近万公里抵达德国杜伊斯堡。图为抵达的中欧班列。中新社记者 马秀秀 摄霍斯特·勒歇尔:杜伊斯堡地处德国西部,是德国的煤炭和钢铁工业重镇,后来由于德国经济经历结构性变革,不再发展煤炭业和钢铁业,这座城市受到了极大打击。杜伊斯堡的人们不得不去另寻谋生出路。而德中的这种联系,是“一带一路”倡议的体现,也很大程度上帮助杜伊斯堡重新稳定经济,杜伊斯堡现在的发展确实非常好。与此同时,“一带一路”倡议对杜伊斯堡周边区域也有着积极的影响。
中国崛起为何不是孤立中国的理由?
中新社记者:近段时间,一些德国政客反复警告德企要降低对华依赖。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回应称,所谓“对华依赖”,这就是个伪命题。因为合作从来都是互利的,依存从来都是相互的。应当如何看待这一问题?“脱钩”是否同样是个伪命题?
李远:“脱钩”和“对华依赖”被用作西方对华进行限制与遏制的政治说辞,反映了德国部分政客对中国不信任,甚至对中国的投资存在一定的歧视。要警惕这种主张通过西方媒体的夸大,形成舆论导向,进而误导部分国家的对华政策。
中德互为最重要的贸易和投资伙伴,中德经贸合作具有广阔的前景和巨大的潜力,在经贸合作纽带的作用下,中德之间形成了巨大的共同利益和愈发紧密的关系。在上世纪中国改革开放之初,经济实力还不那么强大之时,西方国家对与快速发展的中国扩大经贸关系感到高兴,西方的主流经济学理论也一直都在鼓吹国际贸易的好处。比如国际贸易会使所有贸易国的绝对收益增加,也会加深各国的相互依赖程度,提高冲突的机会成本,进而可以促进和平。
但目前,一些西方政客关心的却不是“大家都会获益吗?”,而是“谁的获益更多”。如果两个国家都采用这样的视角去审视其经贸关系,则两国关系易陷入零和博弈模式,并会导致冲突。
中新社记者:朔尔茨日前撰文表示,中国已成为一个经济上强劲、政治上自信的国家。他特别强调,中国的崛起,不是孤立中国的理由,也不是限制对华合作的借口。如何理解朔尔茨的这一表态?
李远:对部分鼓吹“脱钩”和“降低对华依赖”的德国政客来说,“同情”一个“弱中国”容易,但他们更应该做的是学会与一个“强中国”打交道。遇到问题需要相互尊重、对话协商,更需要推进更深层和务实的合作,在合作中扩大共同利益,在发展中破解难题。
中新社记者:中国喜欢用“务实”来形容德国的政治风格。怎样的双边关系才最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
李远:理性是德国人的美德。政治家是理性的,默克尔在经济方面表现得很务实。德国应该与中国保持密切联系,因为德国经济以出口为导向,海外市场是德国产品的最大市场。中德有许多共同利益。因此,中国的增长应该被视为机遇而不是挑战。但也请注意,中德之间存在许多差异。对于德国来说,要真正了解中国,并非易事。
如今,人们应该承认并拥抱社会制度和文化的多样性。中德共同面临着新冠疫情、气候变化、经济和世界长期和平等诸多全球挑战。我们需要对双方的分歧持开放态度,建立信任并相互合作,以解决这些共同挑战。
作者:彭大伟 陈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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